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皖北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或重大项目贷款贴息省级补助资金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安徽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21-08-20 10:00 字号: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

为贯彻财政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理念,进一步引导皖北三市九县提高省级补助资金使用效益,特研究制定《安徽省皖北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或重大项目贷款贴息省级补助资金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2018年3月28日

安徽省皖北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或重大项目贷款贴息省级补助资金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

为推动贯彻财政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理念,科学有效地组织皖北三市九县工业园区财政政策资金效益评价工作,进一步引导皖北三市九县省级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有效地支持皖北园区建设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促进皖北三市九县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加快工业园区发展转型步伐。按照“投资与税收兼顾,规模与增幅结合”的原则,建立科学、公正、公平的考评指标体系,引导皖北三市九县提高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工业园区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和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二、  考评对象

皖北三市九县共29个单位的工业园区。阜阳、亳州、宿州市本级和有关县(市、区)有两个以上工业园区的,相关指标数据按加权平均数计算取值后,按1个单位进行考评。

三、  考评指标

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绩效评价共选取4项指标,分别为:税收总额及增长比例(权重30%,其中增长比例占10%);经营(销售)收入及增长比例(权重30%,其中增长比例占10%);亩均工业投资强度(权重20%);亩均税收(权重20%)。

四、  考评方法

采取日常动态掌握情况,年终进行综合考评方法。

1.建立全省开发区财政经济效益指标季报制度,动态掌握省级以上开发区经营(销售)收入、税收总额、财政总收入、土地出让金收入、投入强度、政府债务等指标。

2.年终选取税收总额及增长比例、经营(销售)收入及增长比例、亩均工业投资强度和亩均税收等四项主要指标进行考评。

3.采取算术平均法和加权平均法计算单项指标得分,然后根据单项指标权重折算实际得分。

4.根据得分高低对考核结果进行排序。

五、  考评结果使用

根据考评结果分配专项补助资金。将三市九县共29个单位按分值划分为四档。其中90分及以上的为第一档,80-89分的为第二档,70分至79分为第三档,69分及以下的为第四档。

根据资金总额及各档市县个数确定补助金额,适当拉开各档补助差距。

六、  考评监督

省财政厅将不定期组织专业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抽查各市、县(区)报送的财政经济效益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发现弄虚作假或数据统计有误获取省级补助资金的,将视情收回省财政补助资金并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