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投资促进中心聘请法律顾问的询价函
因工作需要,现就我中心聘请法律顾问的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服务基本需求
1. 就我中心业务和管理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 参与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提出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 参与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4. 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我中心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5. 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6. 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7. 协助我中心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教育;
8. 我中心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供应商资质
1. 在淮北市具备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和必备的硬件设施。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完善,分工明确,具备长期履职能力;
2. 持有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连续执业3年以上;
3. 近5年无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4. 投标人须具有为政府机关担任法律顾问的服务经验,具备较高的信誉度,有较强的法律责任感和综合服务能力;
5. 顾问律师对我中心提出的法律咨询及法律事务请求应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
三、报价日期
投标人有意参加此次询价的,请确定符合条件的顾问律师人选(1名及以上)和法律顾问费用价格(以一年为一个合作周期),将报价函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与其他材料在2022年1月14日下午下班前送至市投资促进中心809办公室。
四、须知事项
1. 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为政府机关担任法律顾问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顾问律师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 投标人承诺提供的服务应涵盖本询价函第一项所述全部内容,法律顾问费用包干,最高不超过2万元/年。报价函一经我中心认可即作为签订聘任协议书的最终依据。
3. 我中心将综合律师事务所规模、工作经验、价格等因素确定初步建议,经中心领导班子会研究后确定。
4. 我中心将在服务期届满前对中标人全年法律服务情况、复议案件审理情况、出庭应诉情况等进行考核验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珍珍
联系电话:0561-311805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199号8楼809室
附件:报价函
淮北市投资促进中心
2022年1月10日